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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主题: 先旅游,后付款,你支持吗?
mstz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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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自: 天津
注册日期: 2008-9-8
发表于: 2008-9-8 11:07:00

近日,广州某旅行社新鲜出炉了一项名为“先旅游后付款”的业务,在旅游界引起了“地震”。

这项业务受到了游客的普遍欢迎,认为这是一种进步。但还有一些消费者表示担心,因为服务质量的满意度很

难量化,或许由于标准不同,游客和旅行社会产生新的矛盾。

其实,“先旅游后付款”这种形式早在几年前就有,但通常旅行社经营了几个月就不了了之了。那么,这只是

一种营销炒作形式,还是会成为一种新的旅游消费模式呢?

赞成意见占38%


先旅游后付款,这对于广大旅游消费者来说,无疑是一条好消息。绝大多数人肯定会举双手赞成的。

先旅游后付款,首先可以切实保障旅游消费者权益。前年“五·一”节,我与旅行社谈妥并签约,来去双飞,

住三星级宾馆。可是结果,住的是招待所,回来坐的是火车特快,使我晚了一天到家,耽误了一天工作。后来

,我找旅行社交涉,他们理由多得很,“没住上三星级宾馆,是宾馆方违约”,他们还出示了宾馆的证明,表

明与他们无关;回来没乘上飞机,是“航班有变,导致没来得及买到机票”,也与他们无关。总之,他们理由

很足,他们也是受害者,耽搁了一天,不是管了你三顿饭吗?再赔钱,那是万万不肯的。本想打官司,可时间

陪不起。就是真打起官司来,他们是单位,输赢对他们都无大伤害,而我是个人,就是赢了,赔到一点钱,可

是请律师、花精力,也得不偿失。如果实行先旅游后付款,主动权不就在我手里了吗?

先旅游后付款,对于旅游社无疑是挑战———必须规范服务,让游客满意,才能让游客旅游后把钱自觉自愿地

足额地交付给旅游社。这对旅游业健康发展,肯定是有益的。

反对意见占32%


怎样保障旅游者权益?旅行社的服务质量如何?国家或行业都有标准,完全可以按这些相关规定评定。而“先

旅游后付款”没有法规为依托,概念模糊,很难操作。有了问题无法可依,质量监督部门也不好处理,到头来

吃亏的还是旅游者。这种现象只会在市场不成熟的情况下才出现,在国际上也没有这种惯例。

要竞争,还得在依法的前提下,在信誉、服务质量及价格上多下功夫,多为消费者着想,让旅游者满意。我相

信,只有高度的信誉才是旅游公司可靠的招牌。

因而作为参加旅游的消费者,还是要找有信誉的旅行社。因为惟有如此,服务质量才有保证。至于先付款或后

付款,其实都是一样的。

观望态度占30%:设想虽好操作颇难


“先旅游后付款”确实好。一家旅行社对服务质量有高度自信,才敢于喊出这样响亮的口号,相信它一定会吸

引更多的旅游者。

但我以为,旅游虽说也是一种消费行为,可它的消费过程与其它的消费相比有明显不同。

它往往更为复杂,有太多不确定的因素,极易导致旅行社与游客之间互相扯皮、产生矛盾。

比如旅游过程中因暴雨、台风等自然灾害导致的游程缩短、天数延长等问题;因道路状况、交通事故等产生的

用车调换、乘车时间过长等变故;还有因风俗习惯、饮食不同出现的伙食标准、住宿环境等的冲突,都会使旅

游者对旅行社的服务质量产生不满。从而导致“先旅游后付款”时的不愉快,甚至付诸法庭讨公道,有时弄得

两败俱伤,使旅行社良好的初衷无从得到良好的结果。


针对目前旅游市场上的种种不规范现象以及作为旅游合同中的弱者---游客的担心顾虑,信游网(315u.com)推

出了更加合理和容易操作的“先旅游后付款”模式,希望能对净化旅游市场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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诚信旅游---先旅游 后付款 www.315u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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